114年金漾獎參賽者權利義務申告暨同意書

2025年金漾獎參賽者權利義務申告暨同意書

本人/團隊/公司申請接受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以下簡稱中華軟協)「2025金漾獎」之發表,業已知悉接受競賽團隊之權利與義務,並同意中華軟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人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企業負責人、企業聯絡人及參選者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學經歷、服務機構、部門、職稱、通訊住址、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1.中華軟協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中華軟協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中華軟協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活動廣宣及相關作業,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報名人員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 請求刪除。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協會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4 條規定,本協會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5.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及用途:為辦理競賽活動相關作業,例如:寄送活動廣宣、資訊通知、製作資料及證書,以及中華軟協相關單位為活動、課程行政業務或研究所必需者。

6.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1) 蒐集方式:網路報名系統、本人紙本親寫,或以其他方式報名活動及課程者。(2) 保存及利用期間:您的個人資料將自報名日算起,保存至中華軟協結束,以做為本人、主管機關或中華軟協相關單位查詢;中華軟協將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3) 個人資料使用之限制:中華軟協依此聲明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計畫於蒐集目的及用途內合理利用,不會提供給中華軟協不相關之第三方單位使用。

7.提醒:(1) 報名與會人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2) 本人/團隊/公司秉持誠信原則,提供正確資料予競賽之用,若有不實資訊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者,將無異議接受取消資格,並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3) 本人/團隊/公司同意提供競賽申請相關資料,予中華軟協進行成果發表與推廣活動或文宣之用途。